安徽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

2016-06-20 08:29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从家事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作了部署。

  实施方案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实施方案规定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专业化审判、坚持人性化修复、坚持权益的全面保护、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先试、坚持从省情出发与吸收域外经验相结合。方案除黄山中院等四个中、基层法院为全国改革试点法院外,确定了合肥市高新区法院等十五个基层法院为省级试点法院。

  实施方案要求试点法院成立相应的家事审判专门合议庭,有条件的试点法院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要挑选具有丰富的家事纠纷审判经验、社会阅历和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和辅助人员从事家事审判,其中女法官不低于50%。明确了家事审判案件范围,要求健全家事审判专业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反家庭暴力惩防体系建设。省高院正在制定家庭纠纷案件审判操作规程,以指导全省的试点工作。(李忠好 高民一)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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