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采取定期沟通、定期通报和定期总结“三个定期”工作法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敦煌市检察院已公开程序性信息871条,重要案件信息124条,公开法律文书411份,通过外网接受律师预约99次。文书公开比例已达100%。
一是定期由案管部门对公开文书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案管部门就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召开部门会议,组织承办人学习法律文书公开的相关规定,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是定期在每月的《案管情况通报》中公布当月应公开而未公开法律文书的案件名单,以此警示督促相关案件承办人。要求承办人通过个人工作平台的“案件文书公开”功能,自查自纠文书公开情况;
三是定期对近几个月的未公开文书数及文书公开率进行统计并通报,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对于屏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向业务部门提出,督促业务部门及时修改、再次报送。
经“三个定期”工作法的不断推进,敦煌市检察院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案件信息公开联络机制。办案部门承办人已日渐养成在法律文书公开的条件满足后及时将文书申请公开的习惯,同时因不规范被退回的情况已极大减少,绝大多数承办人都能严格按照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对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屏蔽及修改。(康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