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检察院集中公诉一批电信诈骗案

2016-06-17 15:56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假借房东更改收租账号,骗得受害人进行银行转账;伪装银行客服短信,骗取受害人银行卡信息……近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对一批电信诈骗案件提起公诉,各类“骗子”终被判刑。

  误以为房东催房租

  心急给骗子汇了款

  “你好,我是房东,号码已换成183××××××××,这次房租麻烦你打到我爱人的工商银行卡上(持卡人名字叫李四)”。一天,受害人小牛在收到这条短信后,误以为是房东向他催讨房租,迅速将8000元房租转入“李四”的账户。同时,他还好心地告诉了自己的室友,房东已经更换了收款账户。一天之后,他的室友也向同一银行账户汇入8000元房租。

  其实,这是一条打着房东更改收租账号幌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诈骗短信。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吴某经过谋划,由李某提供“伪基站”设备和多张银行卡,由王某、吴某编辑诈骗短信,并持“伪基站”设备在全国各地发送诈骗短信。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三名犯罪嫌疑人用类似的手法成功作案8次,骗得5万多元。经过审查,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这三人向法院提起了公诉,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小超市POS机藏玄机

  刷一下即做出克隆卡

  吴某在上海的公司经营不善,加上大量透支手头的多张信用卡,欠下巨额债务,他动起了歪念。他通过在网上认识的林姓男子,改装了一台移动POS机。改装后的POS机增加了记录、存储、发送消费者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至其手机的功能。之后,他将这台改装后的POS机提供给超市经营者陈某。在陈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功窃取了多人的银行卡信息。

  吴某将获取的信息在网上出售给他人制作伪卡,通过取现、套现及网上平台转账等方式,进行盗刷。双方约定,卡内盗刷的金额由吴某取得65%,制作伪卡的人取得35%。短短数月内,吴某非法获利近14万元。

  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对吴某以窃取信用卡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轻信积分能够提现

  泄露个人银行信息

  “尊敬的用户:您的银行卡积分已满10000分,能按2.5%提现,请登录网站进行操作。”家住上海长宁区的王小姐收到这样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

  王小姐毫不犹豫地点开网站,按照提示依次输入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码,并点击发送验证码的按钮。之后,她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网站,刚提交,便收到了银行的短信提示,称她已成功消费5000元。王小姐这才反应过来,刚刚那条积分兑换短信是诈骗短信。警方侦查后,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

  林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他请人制作虚假的银行积分兑换网站,并通过伪基站以银行的官方号码群发诈骗短信。只要被害人点开钓鱼网站,按照要求输入信息,他在后台都会看到。获取这些信息后,林某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卡内余额。他再次利用这些信息关联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平台购买游戏点卡、手机充值卡,等等,最后将卡卖掉套现。

  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林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没有与房东当面或电话联系确认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将钱款转入短信告知的银行账户。对需要输入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以及银行验证码的链接网站保持谨慎,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致电银行客服进行确认。同时,建议在手机上安装专业的安全软件,拦截诈骗电话和诈骗短信,安装带有提示恶意网站功能的手机浏览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可以限制银行卡的小额度快捷支付的限额,减轻一旦中招可能带来的损失。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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