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成效显著

2016-06-17 15:27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为全国首家建立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探索知产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二十年过去了,这一“浦东模式”给全国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1995年,涉及假冒中美合资上海吉利有限公司“飞鹰”商标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分别诉至浦东法院。为确保审判质量,浦东法院知产庭与刑庭、行政庭密切配合,依法公正及时审结了假冒“飞鹰”商标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尽管三起案件的审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审理中凸显的两个问题却引起了浦东法院的思考:一是刑庭、行政庭由于业务范围所限,缺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必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二是三件案件审查认定的基本事实相同,对同一事实由不同审判庭分别审理,既造成审判资源浪费,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容易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

  为此,浦东法院在1995年“飞鹰”商标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实践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机制构想,于1996年经上海高院批准,在全国率先尝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2007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借鉴浦东法院经验,由该院知产庭统一受理辖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2008年8月,上海高院统一部署在设立知产庭的基层法院全面推广“三合一”审判模式;2014年,上海三级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全覆盖。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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