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锦州市委、市政府作出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策部署,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制定、出台了《锦州市法院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500余名法官积极走基层、进企业,迅速掀起了“主动服务重点企业,支持经济发展大局”的热潮。
截至5月底,全市法院已有500余名法官先后深入744家企业,广泛征求和收集企业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稳妥处理涉企民商事案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市中院班子成员重点到锦州石化公司、锦州阳光能源公司等我市50家功勋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就进一步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和服务经济能力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涉企民商事纠纷的情况及经济发展软环境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要求。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梳理出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71条,逐项查摆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不遮丑,不诿过,做到了“三个坚决整改”。一是坚决整改主动服务企业、支持经济发展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全市法院通过大力加强法官的学习教育,把“发挥审判职能助推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植于脑、贯于行,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核心和主线。二是坚决整改涉企民商事案件超过法定期限未判未执的问题。截止5月底,全市法院清理了涉企案件超期未裁判、未执结情况,市中院审判管理部门、执行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已列出明细、分类研究推进,对妨碍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缺乏服务意识的单位和法官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家代表列席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监督涉企裁判文书执行不力或扣押、划拨企业财产、资金和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等执行行为。三是坚决整改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制度措施不健全、执行不彻底的问题。全市法院各部门切实制定服务标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载体,完善和细化便企利企、主动服务企业的措施和办法,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倾力打造过硬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孙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