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辽宁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检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动员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深化认识、明确任务、真抓实干,共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发展。
在省人民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以及省院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在各市(分)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昆就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情况、员额制及员额比例的问题、检察官如何产生和退出的问题等有关问题作了说明。省委确定的大连、盘锦、葫芦岛三个试点市院的检察长就开展试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就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院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自觉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一思想,切实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
明确目标、坚持原则,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正确处理好严格遵循顶层设计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将中央和省委、高检院制定印发的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遵循,确保顶层设计的各项制度要求得到坚决执行、全面落实;要正确处理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要在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其他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一些正在办理的大案、要案,在推进改革试点中不断强化办案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改革试点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聚焦关键、攻坚克难,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要坚持标准,坚定不移地推进检察官员额制;要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大力健全司法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规范推进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级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要把调研督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始终,要严格遵守改革试点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