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确定为贵州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唯一市级检察院试点以来,六盘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管理工作。近日,该院党组审议并通过《六盘水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办案团队组建和各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权限、审批权限。目前,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和落实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六盘水市检察院依据《六盘水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员额制检察官权限,重新配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后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运行,标志着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已有3件案件通过新系统进行受理。配置后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紧紧围绕司法改革核心进行权限配置,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调整案件审批权限并在系统中固化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对侦监、公诉类检察官“充分放权”,将33项一般决定事项授权给检察官;对自侦类检察官实行“限制授权”,将8项非决策性事项的自主权授予检察官;其他重大问题仍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设置15个办案组。案件受理和分流以检察办案组为单位进行划分,具体分配给员额制检察官,案件根据检察官权限级别的高低在办案组内流转。精简办案审批层级,减少案件审批程序和流转时间。将原有的三级审批制改为一级或二级,共减少领导文书审批469项。
据悉,六盘水市检察院将按照“规范优先、兼顾便捷”的原则,对现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实现对办案人员“放权”与“限权”的统一,为检察改革“服务”和“把脉”。(秦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