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攻坚行动开展和任务落实,河北省安委办将于6月中旬和9月下旬,分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综合督导检查。
据悉,第一次督导检查自6月13日至22日,第二次自9月19日至29日。督导检查将覆盖全部县(市、区)。
第一次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地党委、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全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宣传发动情况;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召开动员会和执法检查活动安排等情况;各地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等。
第二次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执法监察台账情况;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危险性大的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利用该系统开展自查自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等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情况等。
两次督导检查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双随机等方式对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与当地政府部门、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约谈问题单位领导和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发放警示函、提示卡等进行警示提醒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