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检察院与消防红桥支队签订廉政共建实施意见

2016-06-15 15:54  来源:天津长安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消防部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队伍纯洁。日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与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红桥消防支队”)签订《关于与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开展廉政共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明和红桥消防支队队长王绍军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红桥消防支队其他领导干部15人、检察院预防科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共建活动。

  《实施意见》明确了红桥检察院与红桥消防支队廉政共建的工作原则、基本任务和工作措施。就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共同做好案件查办和推动检察建议落实等问题达成一致。

  签字仪式上,张春明代表检察院作了主题发言:一是肯定对方在维护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二是希望双方以廉政共建作为深度学习交流的固定平台,以更加严谨的作风和良好的素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明确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大,影响广,必须提高廉政意识,共同开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实现相互监督和相互预防,并且强调打击不是目的,要以预防为主,预防是对干部的一种关心、保护和帮助。最后,张春明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表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服务,积极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教育、法律咨询等系列服务,本着“服务不代替、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的原则,以期为红桥整体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签字仪式后,参会消防官兵参观了红桥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此次共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消防官兵拒腐防变的能力。该支队领导要求全体官兵,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握红线、守住底线,维护好消防部队良好形象,与检察机关一起共筑廉政“防火墙”。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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