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铸就文明城市之基石
——乌鲁木齐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综述
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六五”普法期间涌现出来的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乌鲁木齐市喜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等数项荣誉。
“六五”普法启动以来,乌市以稳定工作为重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化水平,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提升了公正司法和规范执法能力,对保障和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治宣传教育“一抓双挂”考评
明确普法责任主体
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说,“六五”普法以来,乌市市委、市政府把“法治乌鲁木齐”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用好“五把钥匙”,深入开展以“去极端化”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市、区(县)两级政府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公信力逐步提升。通过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一把手”工程,并将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为 “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6月13日,乌市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决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精神,经乌市市委、市政府同意,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乌市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下发了《关于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的通知,确立了法治宣传教育“一抓双挂”考评机制。
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明确普法责任主体,2012年,乌市提出了“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思路,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执法单位、政法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种类,按照所涉及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地位,就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执行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教育。同时,针对社会大众,即执法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年来,全市各区(县)、单位共投入普法宣传经费7745万元,有力保障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盯紧“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乌市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16年4月22日,乌市依法治市办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反恐研究院院长贾宇在乌市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讲座。乌市市委各套班子及市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共420参加。像这样的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在乌市每年都会多次举行,每次的主题都不相同。
乌市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建设法治城市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谋划推进,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为培训重点,以市委党校主体班、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教育、网络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将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党风廉政教育和事关改革、发展、民生相关的法律等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述学情况纳入满意班子考核内容,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过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以及领导干部领学等学法活动,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试点学科渗透法治教育
青少年学法多元化
2016年4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第44中学,“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的呼声响彻校园,遵纪守法的责任“种”在了同学们的心田。
当天,乌市杭州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该校法制副校长王涛参加了学校的升旗仪式,并为全校3400名师生做了题为“争做一名遵纪守法、敢于担当的青少年”法治讲座。
据介绍,乌市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教师主力军的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体系,通过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等,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达到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乌市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通过模拟法庭、少年军警校、手抄报比赛、主题班队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等形式,不断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性。
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乌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将依法治校示范校作为创建德育示范校“一票否决”的条件,在全市树立了依法治校示范校85所,其中自治区级49所、市级36所。
乌市延安路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乌市第116中学进行普法活动。
送法进企业到工地
流动人口宣传社会化
为提高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和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西路街道司法所开展了“送法进工地”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向农民工及其家属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解答了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赔偿、工资报酬、农民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国家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有什么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等法律问题。
目前,乌市已实现了流动人口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劳动用工单位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管的法治宣传模式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乌市各区(县)、各街道和社区,不断创新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新形式,以“法律服务小推车”、“流动人口法治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租房屋管理办法以及劳动用工技能、法律援助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与此同时,乌市各大建筑企业还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和需求,建筑施工单位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工地播放影片、开辟法治专栏、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送法进工地,开展公民权利和义务、维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
2015年,乌市又建成了“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体体验馆”,对建筑工地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现场体验教育,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普遍增强,聚集上访等现象明显减少。
五年来,乌市开展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及就业技能培训3440场,受教育人数277985人次,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292期,受教育人数达119642人次。
乌市板房沟乡在天峡市场进行法治流动宣传。
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
农牧民学法实用化
乌市把解决农牧民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每年都要结合文化科技法律“三下乡”活动,开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牧民自身权益得到维护的同时也增强了法治观念。
以提高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为抓手,乌市加强了对“两委”村官的法律素质教育,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220期,增强了农村“两委”班子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五年来,乌市768名乡(镇)、村级干部参加了法律培训,并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对全市近10万名村民进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
引入网络在线培训
公职人员学法规范化
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乌市从2009年开始连续七年,对全市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实行网络在线培训学习,必修课和选修课约80个学时,其中法制课占到总课程的40%,系统自动记录每位学员登录学习的情况和学习时间,并将考试、考核成绩与公务员考核定等挂钩,使乌市公职人员学法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此外,乌市、区(县)两级以及各单位每年都组织开展各类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活动,特别是各执法部门十分重视执法人员专业法、行业法的培训。
五年来,乌市举办机关干部法治讲座、报告会2160期,121575人次;开展专业法、行业法培训2855场,195760人,为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法律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了基础。
多元融合精准普法
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
“六五”普法以来,乌市各区(县)、单位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坚持将主题教育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伟大中国梦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党风廉政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教育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通过“法治六进”活动,乌市将主题教育活动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利用“道德讲堂”、“市民文化广场”、“周末百姓大舞台”、“天山放歌行”、“书写我们的核心价值观”等,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底蕴和心理认同,做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公民,为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打牢思想基础。
乌市将“一反两讲”和“去宗教极端思想”等内容,作为每年“宪法法律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与法同行万人宣讲”等主题活动的重点内容,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专项法制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力促进社会稳定的通知》《关于做好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
五年来,乌市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730场,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55场,各区(县)及市属各单位共编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99693册、传单挂图421949张,制作各类普法专题片、光盘7010个。
2014年5月16日,乌市和平路街道康泰社区开展“法治进社区”宣讲活动。
由“知道”到努力“做到”
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六五”普法以来,乌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以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加大法治政府的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乌市把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创建与“法治六进”工作、“双创”工作结合起来,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法治创建与基层细胞创建的良性互动,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乌市各区(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并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和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区率先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4次全面清理和8次专项清理,对3940项行政权力进行逐条梳理、审查,确认36个行政执法主体的3099项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比例的30.16%。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乌市颁布《乌鲁木齐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政府规章18部,将执法案卷检查工作与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标准落实情况融入依法行政季度检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审批流程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的便民服务。
目前,乌市各区(县)创建法治机关269个、法治单位287个、法治乡村109个、法治社区423个、法治学校146个、法治企业169个。
“配餐”模式向“点餐”模式转变
法治文化领域不断拓展
在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基础建设的同时,乌市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内容和新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在“润物细无声”中影响、带动各族群众,逐渐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和尊崇。
乌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公益、公用文化设施,在人口聚集区、主要街区、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积极打造以法治文化元素为基调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软环境,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拓展。
乌市已建成法治主题公园4个、法治文化广场17个、法治文化街38个、法治文化景观30个、政府法治宣传教育阵地173个、法治文化墙31100米、法治园地366个、法治宣传栏1806个、法律图书角1210个、户外法治宣传广告牌792个。
以BRT、公交车载电视为平台,乌市在全市1700余辆公交车、352辆BRT上滚动播出普法宣传短片和法治短语的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通过大力实施社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和演艺惠民工程,乌市建成固定社区公益放映场地51个,安装户户通设备11735套,安装大喇叭设备849套,使全市26个乡(镇)、175个行政村都有大喇叭,并可定点、定时收听中央、自治区、乌鲁木齐广播节目,实现了喇叭村村响,推动了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互联网+释法说理”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在乌市,新媒体新技术被广泛用于法治宣传,乌鲁木齐市利用“互联网+”新概念,将互联网、手机终端平台功能与各项职能捆绑融合,用新媒体、新技术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大力发展网络问政,形成了符合互联网时代特点的法治新业态。
目前,乌市建立并改版升级了“乌鲁木齐法治网”,将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与“乌鲁木齐法治网”链接;拥有“乌鲁木齐发布”、“乌鲁木齐零距离”、“红山网”微信公众平台、法治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平台等10个发布平台,乌市网民可通过网络、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问政,不受时间、地点限制。
乌市还拍摄了《乡村卫士》等10部法治微电影,由市民演绎身边人、身边事。
这些各具特色的阵地建设,为推动法治城市创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增强了乌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
张自敏介绍,今年是第七个五年普法的开局之年,乌市将结合实际,创新普法方式,实现普法工作全面覆盖,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局面,让法治之花、文明之花、和谐之花在乌鲁木齐的大地上盛开。 (白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