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启动

2016-06-14 10:34  来源:青海长安网

  2016年6月8日,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在西宁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勇在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左旭明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2年的“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促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为深入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决定成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成立监狱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戒毒行政执法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执业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就司法行政领域执法执业存在的13个突出问题分三个阶段,提出整治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书。

  会议强调,要紧紧抓住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利契机,通过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切实解决”,即切实解决执法执业不作为、执法执业不规范、执法执业不文明、执法执业不公开问题;确保实现“五个进一步”,即执法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执业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执法执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执业公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执业理念贯穿到执法执业全过程,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严格落实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深入推进活动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以上率下、敢抓敢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在确保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设计好“自选动作”,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意见最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建立联点督导制度,设立8个督导组,在活动期间加强对所属各执法执业单位的调研督导,重点对强化“八条禁令”“六个一律”等规定执行、扩大执法执业透明度、严格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督察。 四是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把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明确各类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促进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成效得到明显提升。

  会上,西宁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局、司法鉴定管理局作表态发言。会议由省司法厅副厅长张高社主持。省司法厅班子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局班子成员,各市州司法局及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各监狱、强戒(戒毒康复)所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来源/青海省司法厅 文\麻昌俊)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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