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厅:微信投票有陷阱 个人信息莫泄露

2016-06-13 14:16  来源:辽宁长安网

  “现在的朋友圈或是微信群简直成了拉票的阵地,不投,又碍于朋友面子。”辽宁省沈阳市民刘女士抱怨道,“就在一个小时前,我刚为一位同学的孩子参加什么萌宝大赛投完票。”刘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在关注了活动主办方的微信公众号后,投票时还得填上投票人的姓名、手机号码,而且关注了该公众号还不能在活动期间取消。

  不少培训班、影楼、幼儿园举办儿童比赛活动都采取了微信投票的方式决定名次,为了赢取奖品或帮孩子取得好名次,家长们是铆足了劲拉票。而问起一些投票人对此类活动的态度,大部分都摇头表示反感却又无奈,同时也质疑此类比赛究竟有何意义。

  警官提示参与投票小心泄露个人隐私

  参与门槛低,奖品丰厚,无需拼才艺,只要一张照片和相关个人信息即可报名加入,而且比赛规则都是投票数第一即可得奖。这种看似简单的比赛,殊不知背后往往是一场电信诈骗,有些人甚至因此泄露了个人和孩子的身份信息,也有人因此付出了惨痛的经济代价。

  据省公安厅刑侦局警官李涛介绍,商家或不法分子常以高额奖品为诱饵,凭空制造一些比赛进而从中牟利。

  首先,针对投票人,要求投票必须先关注公众号或绑定手机,从而增加其公众号影响力或获取投票人个人信息。其次,针对报名者,要求报名者必须填写真实信息以便邮寄奖品,实质上是通过这种手段获取参赛者各类信息再进行贩卖。由于骗子可以通过孩子的身份、照片或就读学校信息,制造孩子重病、被绑架等骗局对父母实施精准诈骗,因此这类信息价格更贵。第三,针对刷票者,以可刷票为由,鼓动参赛者投入,事实上刷票的资金早就超过了那些一等奖的价值。

  “拉票本身不构成违法,对于网络上的刷票行为,我国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涉及奖项或者金钱利益,通过恶意刷票获取较高名次就有可能涉嫌诈骗。因此,很多大赛主办方大都通过公众号或网址链接发布,即使有群众投诉,警方也只能把公众号或网址链接封掉,而他们的真实身份和公司根本不会对外公布,换个公众号和大赛名字还可以继续行骗。”李涛如是说。

  省公安厅刑侦局提示,群众要慎重参与此类比赛,作为投票者,不应有“刷票”等形式的作弊行为。尤其是一些孩子家长,不要被这些与孩子实际能力和水平无关的微信拉票比赛所诱惑,与其花费大量时间为孩子做这些无聊的事,还不如多花点时间陪陪孩子。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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