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出台40条优化发展环境措施 服务振兴发展

2016-06-13 13:48  来源:平安龙江网

  6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为打造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即优化发展环境40条,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努力打造和谐稳定、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全民尊法守法的“五个发展好环境”,服务保障全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龙江丝路带”建设。

  据介绍,全省法院积极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发展好环境;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发展好环境;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发展好环境;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发展好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打造全民尊法守法的发展好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明确,法院要围绕创新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系列决策部署,妥善审理土地流转纠纷,加大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保护力度,加大农民工离城返乡创业的司法支持力度;围绕推进绿色发展部署,探索在部分中基层法院设立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判模式,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围绕建设幸福黑龙江部署,重点审理好家庭、婚姻、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民生案件,对涉民生案件主动、快速、优先执行;围绕“原”字号深度开发、“新”字号培育壮大,加强对全省驰名商标、特色产品商标、传统文化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和其他知名品牌的保护;围绕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精心审理好涉外民商事案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黑龙江“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

  据悉,黑龙江法院将全部建立优化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加强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对立案窗口的督查和“四风问题”的查究,健全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体一体”举报系统,畅通受理投诉渠道,还要对损害发展环境问题进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并使之经常化和制度化。(段春山 雷蕾)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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