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公安:揭秘“公检法”来电诈骗团伙

2016-06-12 14:49  来源:新疆法制报

  “戴着手铐、脚镣,低着头一语不发……6月1日20时许,由吉林长春开来的火车缓缓驶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3名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专门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疆。这是一个怎样的犯罪团伙?他们如何实施诈骗?记者采访了侦办此案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了解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武汉公安”来电骗走53万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机关的,你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涉嫌一桩洗钱案件,如果你怀疑我的身份,可以打电话到武汉市公安局确认一下。”今年4月6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靳月(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听了对方的话,靳月心里很不安,她赶紧打电话确认。“我们是武汉市公安局的,你的确涉嫌一桩洗钱案,现在我们给你提供一个安全账户,你把钱打到这个账户上,我们核实后如果没有问题,立刻把钱转给你。”靳月放下电话,随后将28万元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

  “你的网银验证码是多少?我们也要核查一下?”靳月当时像中了邪一样,毫不犹豫地告诉了对方自己网银验证码。很快,对方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将其另一银行卡内的25万元转走。

  53万元瞬间“蒸发”,靳月心急如焚,她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没想到却是空号。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赶紧报警。

  “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方式并不高明,他们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说其银行卡透支、涉嫌犯罪,需要把受害人卡上的现金打到他们的卡上进行检验,很多受害人出于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把钱打入犯罪嫌疑人的账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针对此案的特点、时间和范围以及受害人群的种类,乌市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赶赴辽宁省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5月12日,警方在辽宁省一高档公寓内,将涉案的姜某、王某、马某抓获。民警当场在每人身上缴获用于取诈骗赃款的银行卡40余张,在姜某身上缴获了60余张办卡用的身份证。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该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30多岁,均为辽宁人。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从今年3月开始,3人与负责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赢得对方信任后,专门负责帮忙取款,每取2万元他们可以获得150元“好处费”。取完钱后,再打到负责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卡中。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3名犯罪嫌疑人肯定没说实话。”办案民警说,3人平时生活奢靡,吃山珍海味,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当取得的钱比较多时,几名犯罪嫌疑人会拍下钱的照片,通过微信‘炫富’。”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话均为网络电话,无法追查;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银行卡也多为网上购买或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户主信息不实,无从查证。而且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后,迅速将诈骗来的钱分流至几张二级银行卡,再由二级银行卡分流至若干张三级银行卡,直至落地卡(即支取卡),再由专人前往ATM机上快速支取。”办案民警表示,从现在调查情况看,姜某等3人最早是专门负责为诈骗团伙办卡的,办一张卡可以获得60至100元的“好处费”。后来觉得办卡来钱太慢,便开始从事取钱工作。

  该团伙诈骗手法虽然老套,但分工却相当明确:有人负责从网上购买他人信息办卡、有人负责编写行骗“剧本”、有人负责取款。办案民警说:“行骗‘剧本’的台词大致为:‘我是某公安局李科长,你的银行卡涉嫌犯罪,请你把钱打到我们指定的账户上。’当受害人对此产生怀疑时,李科长便告知受害人可打电话向某公安局的张科长核实,并告知所谓张科长的电话……就这样,一步步引受害人入局。”

  经核查,该团伙在多家银行设立账户,负责取款的3个人,每人手里都有四五十张银行卡。收到受害人的汇款后,取款人为避免引起警方怀疑,大多采取跨行取款,每次可以得到相当高的提成。通过民警侦查发现,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柬埔寨、菲律宾、台湾等地活动。受害人被骗的资金在两天时间内,被转到了14家银行70张银行卡内。

  “由于涉及多家银行,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我们经过20余天侦查,调取了2000余页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钱最终是在辽宁省被取走的。”办案民警说。

  远程操控侦破难

  “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型来看,发生在新疆的诈骗案件经历了从街头迷信、丢包诈骗到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的发展过程。从当年的‘猜猜我是谁’到‘购车退税’诈骗,其间还夹杂虚假中奖、信用卡透支等40余种诈骗方式。2002年,新疆开始出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件多发,且增速较其他诈骗犯罪类型更为明显。”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高兆毅说,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分别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受害人卷入涉黑、涉赌资金案,须缴纳保证金才能取保候审,并通过传真拘留证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骗子在电话中反复强调,“此案为督办大案”,不能向包括家人在内的任何人透露消息,否则“罪加一等”,以此营造出神秘气氛更让受害人深信不疑。

  从新疆警方侦破的案件来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一般由三四个人组成“工作室”,不轻易接纳“新人”入伙,犯罪嫌疑人大多为初中文化程度。

  “电信诈骗属于非接触性犯罪,受害人即使足不出户也可能受骗。诈骗分子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不断翻新手法。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甲地开办手机卡、银行账户,乙地实施诈骗,丙地银行取款,丁地分赃等跨地域多点作案。电信诈骗犯罪跨国境、跨区域作案,具有网络化的组织结构,涉及话务平台搭建、电话诈骗、银行开户、转账取款、技术服务等多个环节,形成了‘产业链’。”高兆毅说。

  相比普通刑事案件,电话、短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困难重重。办案民警说,由于犯罪嫌疑人办理银行卡的身份信息都是假的,手机卡也大多是垃圾卡,要想找到他们很困难。即使抓住一些办卡、取钱的人,他们也只是诈骗集团中最底层的人物。诈骗集团内部分工明确,各个部分的人一般并不认识,因此,要想找到幕后指使者更是难上加难。

  很多时候即使案件侦破了,能追回来的钱也很少。犯罪嫌疑人一般把骗来的钱打到很多张卡上,几分钟就能从ATM机上提取完毕。有的钱很快通过地下钱庄汇到境外,追讨回来的希望更渺茫。另外,通过银行等部门查询银行卡等信息,因手续繁琐会耗费较长时间,而不法分子则在很短时间内就可完成所有操作,这也加大了侦破难度。

  6月1日20时,3名犯罪嫌疑人被乌市警方押解抵达乌鲁木齐。 周鹏 摄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不会通过打电话这种形式来调查取证。犯罪分子在诈骗过程中使用非法改号软件来显示公安机关110的号码或其他公检法机关办公电话。因此,市民接到此类电话无需拨打114查询,应直接拨打110咨询,110接警员会向事主解释和核实。

  记者有话:预防电信诈骗需社会合力

  非法获取信息、行骗取款分工明确、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诈骗案件表明,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日趋专业化、产业化,气焰日益嚣张。在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的情况下,为何还会出现这种情况?答案在于,不法分子可以廉价、便利地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轻而易举地跨地取款,如此低廉的犯罪成本,加之高科技手段做掩护,足以“保护”自己,阻扰公安机关破案。

  根治电信诈骗,不能把责任推到公安机关一家身上,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意识;需要电信运营商及时对通信线路进行检查,预防模拟号码等情形;需要银行及时堵住银行卡发放管理漏洞。只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才能扼住电信诈骗犯罪的“命门”。(陈泽华 张磊)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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