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前河北普及县级戒毒康复机构

2016-06-12 10:28  来源:河北法制网

  为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高对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河北省禁毒委日前决定,在全省各县(市、区)创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河北省禁毒委要求,各地要根据不同毒情、不同基础和不同条件,依托县(市、区)创建一批集基层禁毒工作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于一体,具备指导、引领乡镇(街道办)和社区上下互动、紧密衔接、动态管控功能,能够为戒毒人员提供预防宣传、戒毒治疗、心理辅导、就业安置、生活救助、社会保障等管控服务措施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力争通过努力,在2016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成“1+N模式”的戒毒康复机构。“1”就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确保所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能报到、有人管。“N”就是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设立“戒毒康复工作站”,以农村(社区)为单位设立“戒毒康复工作室”。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创建的“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要具备“八有”标准,即:有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完整的制度机制、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专项工作经费保障、5人以上专职人员、综合系统平台、常态化宣传和工作效果。“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要在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为核心,完善政策制度,推进实践创新,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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