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不规范行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据了解,本次督查为期20天,对2015年以来全区各级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的落实执行以及实化细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从流程监控走向质量把控,实现流程动态监督管理。
专项督查的具体内容是:对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和自治区检察院下发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文件要求,检查所办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是否全面、及时、规范发布;上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安排专人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开展网上巡查,根据网上巡查情况派员到各地进行实地督导、随机抽查。
本次督查工作分为各级检察院自查、市分院对所辖基层检察院下查、自治区检察院对市分院和基层检察院抽查三个阶段。采取网上巡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认真查摆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全面查找发生问题的具体原因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与障碍,全面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机关以督查为契机,推动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两个常态化机制:即建立不定期督查工作制度,对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和单位重点督查,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指出成绩和问题,全面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据统计,2016年1至5月,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互联网平台发布各类信息近6.6万余件,同比上升38.4%;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累计有效点击量超过142万余次,重要案件信息累计点击量超过169万余次,法律文书公开累计点击量86万余次。(孙桂江 吕英烽 黄孟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