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加大遏制职务犯罪力度 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

2016-06-08 09:57  来源:平安广西网

  广西检察院要求深化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融合

  加大遏制职务犯罪力度 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

  “衡量一个案件办理的成功不成功,不能仅看侦查终结结果或者起诉判决的结果,更要看案件终结后是否全面分析了个案和类案,是否找出了职务犯罪的规律,是否提出了预防对策和高质量的预防检察建议,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记者在6月2日召开的广西全区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上获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融合,大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

  2016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持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1至4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283件,对287件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针对惠农扶贫、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呈送专项报告24份,提出完善职务犯罪制度检察建议110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626次,全力遏制职务犯罪。

  面对反腐形势出现的变化,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树立侦防一体化意识,始终坚持将预防工作贯穿于侦查工作全过程,确保侦查和预防职能的有效衔接。强化侦查和预防工作“同步”开展,坚持侦查工作开展到哪里,预防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实行“三个同步”:一是实行案件立案与预防立项同步,建立预防介入侦查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后果严重、新类型职务犯罪、发案单位主动要求开展预防工作的案件,自侦部门立案后,预防部门要有选择地进行预防立项,开展预防活动;二是实行案件侦查与预防调查同步,在侦查环节,预防部门要派员介入案件,着重围绕犯罪心态、动机、目的、悔罪认识等主观原因和单位教育、管理、制度、监督以及家庭环境等客观原因同步开展预防调查;三是实行案件侦结与预防建议同步,案件侦查终结后,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作预防检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同时,案件作出判决后,要及时到发案单位召开案件分析会或案情通报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侦防融合,将侦查和预防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分工不分家,查办案件暴露出什么问题,就重点研究和预防什么问题。侦查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剖析案情,找准发案主客观原因,争取当事人悔过自新,主动讲述发案过程和思想动机,为预防遏制职务犯罪提供生动鲜活的教材。预防部门要积极借力,争取支持,科学调配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上下一体、内外协同,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手指并拢、攥起拳头、形成合力,出成果、创品牌。

  同时,进一步强化侦查和预防工作的信息共享,切实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互补。侦查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管理机制,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侦查中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材料、发案原因、作案手段等具有重要预防价值的信息,为预防部门查找职务犯罪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提供素材。预防部门要将开展预防工作综合情况、预防调查、犯罪分析以及提出的查办重点的建议及时通报侦查部门。在符合保密原则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目前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信息平台在实现业务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关联整合与共享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开展侦查和预防一体化提供科学、有效、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此外,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与侦查和预防一体化相适应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制度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出台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的配套制度,确保推进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要建立健全社会预防组织协调机制。继续推动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建设,健全预防联席会议、预防协会等组织形式,推动将预防责任落实到各个预防对象单位。自治区检察院2016年要进一步加快进度与中直、区直有关机关的联系,建立起全覆盖的共同开展和深化预防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预防对象的一对一联系,尊重和依靠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尊重和依靠预防对象单位,尊重和依靠有关业务专家。要“借力使力”,依靠外援弥补预防人员、精力、阅历、理论、知识、资源上的不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预防工作,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邓铁军 梁智俊)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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