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召开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16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5年依法治市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玉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专项组组长和联络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玉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明正彬同志传达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依法治市工作,研究初步贯彻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办公室成员名单、各专项组成员名单调整方案和《玉溪市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送审稿)》、《玉溪市创建全国“长安杯”工作方案(送审稿)》。玉溪市委书记罗应光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近年来,玉溪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102项重要举措,法治建设是走在了全省前列,连续两轮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连续四年入选“中国最安全城市”,为实现玉溪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地方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把握立法重点,加快构建符合玉溪实际、体现中国特色、接轨国际规则的城市法律体系。要确保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率,将立法工作与改革任务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时提供法律依据。二要深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科学编制《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点在做好“民主决策”、“文明执法”两个方面着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三要推进公正司法,切实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法律服务,完善司法救助,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四要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加快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在全社会凝聚法治共识。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组要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相关工作在本领域的部署和要求。领导小组专项组特别是组长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组织牵头作用,做好协调,加强督促,推动成员单位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专项组工作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真抓实干,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和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罗玉斌 万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