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公安部委托贵州省公安厅派员到兴仁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宣布追授李松陪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会上,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刘丽娜同志宣读了公安部追授李松陪同志二级英模的文件,并发放了5万元奖励金。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刘丽娜、禁毒总队办公室主任张开华等省、州、县有关领导以及李松陪家属代表参加了会议。
追授仪式结束后,兴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泽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将把学习李松陪英模事迹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振队伍士气、激发工作激情、端正执法思想,切实为人民服务,为推进“平安兴仁”再上新台阶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龚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