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重新修订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2016-06-07 15:55  来源:法制生活报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就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颁布实施的具体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贵阳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各级公安机关、派出部门设立了形式多样的24小时举报渠道。

  据介绍,2016年是禁毒人民战争“见成效”的一年,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行动中来,贵阳市禁毒委在原有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贵阳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这是因为原《奖励暂行办法》在受奖条件、奖励标准等方面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禁毒工作。尤其是奖励标准对比现在群众的收入水平已经明显过低,不利于调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制约了当前贵阳市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推进。

  重新起草的《奖励办法》共分29条,分别对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以及对举报人的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是对奖励对象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除在执行公务活动、履行禁毒工作职责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不作为奖励对象外,还规定了正在服刑的罪犯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正在执行行政拘留或者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违法人员、正在因涉嫌案件被司法机关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属于公安机关监管对象的人员也不作为《奖励办法》的奖励对象。

  其次是对奖励标准作出大幅度提高。如:举报吸毒人员从每名50元提高到每名500元;零包贩毒案件从每案100元提高到每案1000元;对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500克以上的案件线索,一次性奖励与超过500克后的追加奖励合计最高可达50000元;对一次举报多条案件线索的累计奖励最高可达100000元。

  为配合《奖励办法》的有效实施,畅通举报渠道,贵阳市公安局和各区(市、县)公安局将明确受理举报的专门机构,24小时接受举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联系方式。同时,警方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对社会公布《奖励办法》,广泛向民众宣传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奖的政策,以此进一步提升贵阳市禁毒宣传工作的民众知晓率。(牟岚)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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