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4个集体33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2016-06-06 15:25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对“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贵州省34个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个人荣获表彰。

  据悉,贵阳市、遵义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正安县等12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黔西南农业委员会、遵义市司法局、桐梓县大河镇等1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普法办、湄潭县普法办等5个普法办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余庆县县委书记谭诤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贵阳市司法局局长石光明、白云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主任王远和、遵义汇川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正勇等27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周茂 吴国彬)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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