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6年已“猎”33名经济犯罪外逃人员

2016-06-06 10:00  来源:广东政法网

  5月31日从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5月30日,广东警方2016年已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33名,其中缉捕26名,劝返7名,涉案价值千万元以上的8名。目前,广东省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暂居全国各省份前列。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政委黄培富介绍,继“猎狐2014”行动抓获百名外逃人员后,在“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广东警方先后从21个国家和地区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118名,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协助检察机关抓获职务犯罪外逃人员数均居全国前列。其中,41名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慑于重重压力,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赃款。

  2016年4月,中央部署了“天网2016”行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2016年“猎狐行动”,并将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飓风2016”专项行动一并部署。据悉,广东警方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框架为基础,依托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深入研究外逃人员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在公安部、外交部的组织指导下,不断加强国际警务合作与交流,密切执法合作,强力推进对境外在逃人员的缉捕劝返和追赃工作。其中,实现我国首次从委内瑞拉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从马来西亚一举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2名,首次通过中国、新西兰警务合作推动一名国际“红通”对象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2014年至今,广东警方“猎狐行动”劝返自首的经济犯罪外逃人员已超过百名。警方表示,外逃人员为逃避警方的打击和追捕,切断了原有的社会关系和所有联系,在国外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生存艰难。

  黄培富表示,“猎狐行动”已经进入第3个年头,广东省公安机关在境外追逃追赃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日趋专业化,精细化,同时与境外执法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接下来,广东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专职警务人才的培训,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全力以赴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坚决将经济犯罪外逃人员缉捕归案、绳之以法。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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