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两个《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时空、全覆盖的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宣传大格局,2016年年初以来,青海省司法厅紧紧围绕2016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任务和2016年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一、创新方法,强化主流媒体宣传。省司法厅联合西宁市司法局依托公交车车载电视在西宁市重点交通路段的850辆公交车开展为期一年、每天30次、每次15秒的滚动宣传,于今年5月1日开播。省司法厅与省交通音乐广播台积极合作,自5月1日以来在省交广台(FM97.2)开通为期一年、每天8次的黄金时段公益广告宣传。省司法厅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资源优势集中开展咨询解答、“以案释法”宣讲等法律服务,由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省律师协会联合在青海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阳光调频FM107.5、中波AM1143开设《昆仑大律师》热线专栏,拟从6月中下旬试播。省厅自2016年起将《青海省法律援助》发放至基层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量扩大了3倍,覆盖了省内基层法律援助服务机构。
二、依托“互联网+”,开展新媒体宣传。4月25日,青海省法律援助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开通运行,该平台是继青海法律援助网、“青海省法律援助”人民官方微博和法律援助手机客户端APP加载上线后我省依托“互联网+法律援助”新创宣传载体,该平台共设立“申请援助”、“法援知识”和“联系我们”三个模块,下设十一项子模块。据统计,截止5月底,“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开通一个月,关注人数达210人次,发表图文信息24条,咨询8人次。省司法厅研发制作了图文并茂、动漫卡通人物等公益广告3条,下一步将在青海电视台、青海省法律援助网、“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等持续循环播放;省厅并将研制的公益广告陆续配发至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由各地协调当地电视、网络媒体进行深层次宣传。
三、面向基层,开展面对面宣传。按照2016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方案,省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步建立村(牧委会、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着力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年初,省司法厅在民和县转导乡忠村、前坪村建立“村法律援助工作室”,并组织法律顾问不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各市州司法局按照年度法律援助目标责任要求,及时建立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适应的村级(社区、牧委会)法律援助工作室。西宁市制定出台《建立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室)的建立。黄南州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学校”活动。玉树州开展以“爱心助残依法维权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助残法律宣传活动。海东市、果洛州召开“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会。截止5月底,海北州在全州240个村(社区)中已建成200个村级(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覆盖面达83.3%,其它市州正在有序推进中。(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