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
明确责任确保公安改革取得成效
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暨“四项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据2016年公安改革工作要点,对31项重点改革工作进行调度。
会议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2016年“四项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表》和《贯彻落实学习先进警务理念、推动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平电视电话会议胡焯副主席讲话精神任务分解表》。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许建忠表示,广西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有动作、有成效,但推进慢、步幅小、声音少,与公安厅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以及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梳理,找出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逐项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时限要求,制订操作性强、层级责任明晰、有办结时限的工作措施,做到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要抓好与公安部对口部门的上下协调以及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左右协调,为公安改革工作争取更多更大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要及时挖掘我区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成效和亮点,加大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力度,牢牢掌握对外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引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此外,要结合“神剑2号”专项行动督导,尽快制定和实施14个市的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督察方案,重点围绕基层落实年初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广西公安改革实施意见、公安厅党委部署的2016年81项重点工作、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5月6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等中心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督察结果要通报全区公安机关,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切实营造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鼓舞士气,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甘敏 陈尚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