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新闻发布会。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明介绍,通过2到3年时间,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即通过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路线图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促进执行公开规范,加大打击惩戒力度,加强执行力量配置和物质装备建设。
为实现承诺,法院将采取将六条刚性措施:
一是严格厘清“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认真梳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二是切实加大拒执罪的刑事打击力度,2016年年内和今后将有一批“老赖”被定罪量刑,对被执行人形成有力威慑;
三是坚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制度,做到应录尽录,最大限度地使“老赖”在招标、投资、市场准入、贷款、交通出行、高消费、出国等范围得到限制,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
四是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探索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
五是强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在市县两级法院和最高法开通“总对总”执行查控体系基础上,与公安、工商、土地、住建等相关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调查体系,对案件执行进行立体化节点监控;
六是大力推进执行公开,两级法院充分运用司法信息网及全国执行信息网,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使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全面推进阳光执行。
截至目前,保山已通过登报、公告、通报、微信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80人,有15人在信息公布后主动履行了义务。今后,市、区两级法院还将加大惩戒和威慑力度,在广场、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通过LED大屏幕循环播放“老赖”信息,让他们无处藏身。(张丙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