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拿着贵州省赤水市法院签发委托律师调查令,代理律师顺利调取到证据材料。据悉,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调查令。
赤水市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后债务纠纷案件,为确认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一笔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到相关单位调取认定所涉及到的资金流向的相关证据遭到拒绝,遂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赤水市法院向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发出了首份调查令,委托其向有关单位调取涉案的相关证据,律师持调查令很快查清了资金流向,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及律师的好评。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履行相应举证责任,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件。
当前,民事诉讼案件中往往存在当事人及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赤水市法院积极推行调查令的使用,不仅可以有效节约法院的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当事人举证的责任,同时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律师参与诉讼作用的肯定。(谢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