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25日至27日召开的海南省法院“司改”试点后案件质量评查总结讲评会上获悉,经对海南省入额法官2015年3月1日至12月底承办的8552件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合格8025件,占比93.84%;优秀513件,占比6%;基本合格14件,占比0.16%,未发现不合格案件。
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强调,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司改”成效评估的重要措施,又是法官业绩考核制度运行的基本依据。
董治良充分肯定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改革成果,对评查中发现的程序、实体、裁判文书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大多数问题与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担当意识不够、工作不够严谨有关。
董治良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最高院司法巡查组的反馈意见,落实好整改工作。要坚定不移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促进提高案件质量。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狠抓办案质量。要强化审判管理,加强案件节点监控,充分发挥类案参考、专业法官会议的指导参谋作用,提升审判效能。要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创新岗位技能培训形式,着力提升审判人员司法能力。要加快我省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以信息化推进审判现代化。
据悉,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是“司改”后首次,覆盖全省各级法院,自今年3月份以来,省高院和各中院成立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申诉复查再审6个质评组,通过省高院审判部门交叉评查、省高院评查中院、中院评查辖区法院,对所有入额法官2015年3月1日至12月底承办的各类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评查,共评查8552件,其中刑事1527件,民事3820件,行政647件,申诉复查再审(含立案、申诉复查、再审、减刑假释、特赦、赔偿)970件,执行1588件,其中合格8025件,占比93.84%;优秀513件,占比6%;基本合格14件,占比0.16%,未发现不合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