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至今年第一季度,我区各级法院审理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2件,判决处罚46人,涉案金额714万余元,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3.8万元。
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主持新闻发布会,刑二庭庭长刘彦平、副庭长吾丽亚提·艾比不拉、余亮参加发布会,并与媒体记者互动交流。
吾丽亚提·艾比不拉说,自治区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从公安机关获悉,2015年全区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上升95.57%,占刑事案件发案总数的9%。发案区域从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向南疆蔓延发展。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法更新升级快,防范打击难度大。我区公安机关于2015年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法院系统作为专项行动的成员单位,与公安机关分工合作,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破获了一批电信诈骗案件,按法律程序,这些案件将陆续诉至法院,法院将严格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据刘彦平介绍,从自治区法院审理案件总结及从公安机关反馈信息来看,网络电信诈骗大致可分为五大类“一是利用伪基站进行诈骗,这种诈骗手段是利用搜索到的手机卡号码,发送诈骗短信,冒充银行实施诈骗,或者诱骗用户回拨电话进行诈骗;
二是利用“猫池”进行诈骗,“猫池”是一种扩充电话通信宽带和目标对象的设备,可以随便拨打电话,也可以一次给很多手机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可以在短信中植入病毒安装木马,从而窃取用户的私密信息,故此类诈骗覆盖面广,危害极大;
三是利用改号软件进行诈骗。它可以将来电显示随意设定成银行、电信、公检法、政府乃至亲友的电话号码,骗取当事人信任后,骗取钱财;
四是使用木马病毒进行诈骗。通过QQ发送木马链接,对方点击后即可窃取对方信息,后冒充对方,诈骗对方亲友,或者将病毒藏在二维码中,如果用手机扫描,就可窃取手机主人的信息;
五是“网络钓鱼”,这是最常见的诈骗手段,嫌疑人冒充各类机构比如银行、大型网购等,发送各类引诱信息,诱骗当事人上当受骗。
刘彦平提醒群众,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定要克服,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被害人这种心理来实现诈骗目的。群众要谨记防诈骗的方法,即“三不一及时”和“十个凡是”。具体而言,“三不一及时”是不轻信,绝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透漏,绝不在任何情况下向对方透漏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及存款、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不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涉及到网银业务的;及时报案,感觉自己上当受骗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十个凡是”:1、凡是自称公检法电话办案要求的;2、凡是让汇款到“安全账户的”;3、凡是通知“家人朋友”出急事要求先汇款的;4、凡是电话中索要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的;5、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求先打款的;6、凡是要求开通网银远程操控接受检查的;7、凡是自称公安机关或者反贪局要求配合到隐蔽场所接受调查的;8、凡是登录网站要求查看通缉令的;9、凡是自称老板(领导)突然要求汇款的;10、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求输入银行卡信息的。这些都是网络电信诈骗电话,不能相信。
于会堂说,今后,全区各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多次诈骗、将诈骗财产转移境外、受害人因财产被骗自杀等恶劣情节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从犯、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判处;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贪利目的,严厉经济制裁措施,使犯罪分子占不到便宜,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斩断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