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英模单位罗城检察院:在少数民族沃土中树立标杆

2016-05-27 16:06  来源:平安广西网

  标杆,在少数民族沃土中树立

  ——广西罗城检察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民生民利纪实

  仫佬族是民族大家庭中特有的少数民族之一。

  在峰峦叠嶂,神奇美丽的九万大山东南部,有着这么一个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在这里,有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政法队伍,5年时间8次获得全国殊荣,20多次获省区级荣誉称号,并在2012年、2013年广西基层检察院绩效考评中连续两年荣膺第一名——这就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在这块特有的少数民族沃土中,成为检察的标杆,走在全区同行前列,唱响全国。

  天时地利加人和

  五月的鲜花开满原野,记者踏着绿水青山来到神奇仫佬大美罗城采访。

  “罗城县检察院成为标杆,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共同结果。”分管队伍建设的罗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有书认为,该院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人”,也就是一批又一批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苦干精神。

  “人”决定一切因素。善用人、用好人,成为罗城检察院永恒的主题。

  “你代表的是罗城检察院。为此,你的一言一行都要为全院增光添彩。”陈运荣在监所科当科长,明年就要退休的他还要辅佐准备接任他位置的新同志,继续第三次争创“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依饭文化”是仫佬民族流传千百年的、以庆祝农耕丰收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习俗。“自强不息”与“尚德崇文”是这个民族最具标志性的精神特征。于是,该院将“依饭文化”作为争先创优活动的切入点,以此构建自身的“罗检品牌”,把“尚德崇文、明法谦和、求实创新、感恩图强”提炼为“罗检精神”,“敬民、崇检、争先、尚廉”确定为院训。

  近年来,罗城检察院抓队伍建设坚持植根民族文化,充分发挥仫佬族文化精神优点,用“尚德崇文”维系检群关系融洽透明的亲和力,用“明法谦和”打造民生优先检察监督的执行力,用“务实创新”提升检察办案技能的竞争力,用“感恩图强”培养团队成员协作互助的凝聚力。通过选贤任能,中层干部以“80后”居多,整个队伍充满朝气活力,一批办案能手脱颖而出,在检察系统业务大比武中捷报频传。

  一点一滴树检威

  “罗城检察院的威望和成就是一点一滴常年累积的结果。”作为副检察长的蒋毅敏,多年来用行动见证树立检察威望和成就过程。

  前些年,罗城一些村屯和群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遇到大小事喜欢以武力解决的多,诉求法律的少,成为影响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为此,该院着力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特别是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符合仫佬民族特点的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和新方法。

  2010年4月至2013年1月,四把镇北陵山煤矿周边村屯的黄某等数十名本地村民,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对外地车辆到本屯境内北陵山煤矿拉煤车主进行拦堵、恐吓,并按照每吨煤炭20至30元不等的价钱对拉煤的司机或老板进行敲诈,索取“排队费”。考虑到案件涉及企业发展和周边村屯稳定,检察院受理后果断进行立案监督,在较短的时间内依法批捕了26名暴力违法者,从重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彰显了法律监督的威力。

  坚持“打击犯罪是基本手段,依法办案是基本底线”两个基本工作原则,罗城检察院积极探索反映少数民族法治特征的刑事和解制度。2014年,在办理宝坛乡寨岑村仫佬族青年银某等人因琐事纠纷将宝坛社区瑶族青年蒙某等人打伤,最终引发两个民族村屯的群众持械对峙的刑事案件中,考虑到案件是涉及两个民族村屯的群体事件,如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于是,该院提前介入,建立刑事和解风险评估机制,派出20多人次深入村屯做双方群众的思想工作,然后综合运用司法、村委会调解等多种手段,积极促成了刑事和解,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当天,两个村屯大摆和解席,痛饮化怨酒,握手言欢。案件的成功办理,很好化解了民族地方的社会矛盾,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生民权总关情

  “现在最忙,任务最重的要数反贪局,因为人少案件多。”副检察长卢静告诉记者,反贪局是该院的一个品牌,办案数量和质量连续多年进入全区同行前列。

  近年来,该院针对国家在西部民族地区实施茅草房改造、沼气池建设、林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惠民工程,组织反贪部门通过“系统抓、抓系统”,把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放在涉及民生工程的案件上,确保国家扶助少数仫佬族的各项资金安全有效。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严优先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院长受贿案、商务部门多名工作人员渎职案、16名村“两委”干部贪占危房改造补贴款等系列案顺利查处,广大干部群众倍受教育和鼓舞。

  检察院在坚持打击的同时注重与预防相结合,积极探索预防系统职务犯罪机制。做好民生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充分运用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帮助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根据全县区域和经济规模、人口密度等实际情况,分别在东部的东门镇、龙岸镇,西部的天河镇建立乡镇检察室,建立检察联络站点,形成“东门、龙岸检察室分别辐射县城周边及黄金、四把、小长安3个仫佬族主要聚居地的乡镇,天河检察室辐射周边的怀群、兼爱、乔善、纳翁、宝坛5个壮、瑶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乡镇,实现全县全覆盖”的四级网格化精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模式。

  在立足于地方文化、民族文化深厚土壤培育出特色检察文化的长期浸染、熏陶下,这支“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少数民族检察官队伍茁壮成长,成为同行尊敬的标杆,汇成一道绮丽的风景。

  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连续2次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并荣获全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等8项全国先进和全区文明单位、全区政法系统“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区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示范院、全区先进检察院等20余项省级荣誉。(何可寒 廖启锋)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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