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立案登记制一年当场登记立案率92.5%

2016-05-27 14:33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5月26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报会,据介绍,一年来,二中院一审立案窗口共登记立案4533件,其中,现场登记立案4193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2.5%。

  立案量同比增长73% 立案工作呈现“四多”特点

  通报会上,据北京二中院立案庭庭长张昆仑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来,二中院一审立案窗口累计接待当事人9000余人次,共登记立案4533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925件,同比增长73%。

  在此期间,二中院共出具不予立案裁定266件,其中,行政裁定260件,民事裁定6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63件。

  张昆仑表示,与改革前相比,目前,二中院立案窗口的立案工作量增加,工作呈现出向当事人发放的诉讼材料种类多;需要向当事人解释、释明的内容多;需要当场录入的案件信息多;出具不予受理裁定的案件数量多的“四多”特点。

  并且,除窗口直接立案外,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要求立案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6倍。

  “这些特点导致立案工作任务量加重,对立案法官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张昆仑说。

  同时,行政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一审行政案件数量从去年同期的92件跃升至今年的422件,案件类型多集中于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两大类。

  另外,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集中表现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各种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涉及证券发行纠纷、信托纠纷、期货交易纠纷、信用证融资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破产管理人责任纠纷等。

  随着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收案量也有所上升。截止目前,二中院共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35件。

  起诉人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存在误区 滥诉现象较为突出

  据介绍,北京二中院立案庭在工作中发现部分起诉人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存在误区。有些起诉人认为,审查制变为登记制后,无需经过任何审查,当事人之“诉”即可转化为适合法院审理的案件;或认为只要把起诉状递交到法院,法院就必须无条件立案。

  “这些观点并不符合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登记立案范围,对应当立案登记和不予立案登记的情形作了列举规定。只有‘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才可以通过登记,成为法院审理的案件。”张昆仑解释说。

  也存在,部分起诉人因诉讼准备不足,造成立案困难。

  另外,无实际诉讼利益案件增多,滥诉现象较为突出,据介绍,曾出现一个当事人在一时间段内,针对同一行政单位提起50余起行政诉讼,甚至,还有的行政相对人将一个行政行为进行拆分,然后,对每一个环节单独起诉。

  北京二中院立案庭法院结合工作实践,建议诉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精神,准确把握起诉条件。

  到法院起诉前,应充分了解《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要求,及时将起诉材料准备齐全。

  并且,建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对于滥用诉权特别是恶意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同时,建议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前做好行政诉讼研判及应对准备工作。并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搭建更加完善的沟通平台,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院积极创新立案方式 稳步推进网上预约登记立案

  张昆仑介庭长介绍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二中院积极创新立案方式,便利当事人立案,减少立案阶段的诉累。比如,依托法院信息化办公平台优势,在市高院在指导下,积极稳步推进网上预约登记立案,减少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往返次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同时,完善邮寄立案方式,便利外地当事人进行立案,一年以来,二中院共收到各类邮寄信件近1000件,对于符合登记立案的邮件做到百分百立案。

  二中院还创新诉讼费缴费模式,坚持先立案后交费,优化立审衔接,提高了一审大标的案件向审判庭的移转效率,最大限度在立案阶段便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并且,进一步加大立案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在立案大厅配备两名导诉法官,对当事人进行初步的立案指导和讲解释明,引导当事人有序完成立案程序;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立案登记规定及立案流程等,方便群众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好诉讼提示材料,包括接收诉状的书面凭证、诉讼文书样本、一次性书面补正告知书等,便于当事人及时领取。

  另外,二中院立案庭从思想、制度、人员等方面筑牢虚假、恶意诉讼“三条防线”,针对虚假诉讼在立案阶段的表现和特征,增强防范意识,把好立案第一关。

  此外,还在立案大厅设立“意见建议箱”,向当事人发放“立案工作监督卡”、“便民联系卡”,开通“群众满意度电子测评系统”,主动倾听民意心声,努力改进薄弱环节。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多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来院,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刘向智)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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