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平安盘锦”建设,大力宣传平安和法律常识,使群众能够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遇到的涉法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日前,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兴隆台区世纪广场设立了“2016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法律宣传活动”宣传点。
盘锦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月”法律宣传活动,选派审判业务骨干,在兴隆台区世纪广场南设立宣传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同时还编辑印刷《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路过群众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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