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
县处级领导干部怎么学?机关党员干部怎么学?律师党员怎么学?就在前不久,辽宁省司法厅刚刚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又针对各层次党员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学习教育可谓紧扣主题,落地有声。
省司法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总体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根据省司法厅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关于在司法厅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厅党组成员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县处级领导干部:紧抓“四铁”“四过硬”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重要论述,深刻汲取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践行党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作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
司法厅机关党员:抓住日常工作,着力精神“补钙”
做好“两学一做”,机关党员干部是关键,针对机关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司法厅要求,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机关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为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全过程,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敢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信仰缺乏、精神缺“钙”,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着力解决党的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薄、看齐意识不强,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着力解决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为基层和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漠视群众疾苦,有的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着力解决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缺乏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遇到矛盾绕着走,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慢作为,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着力解决律己不严、行为不端,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下、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等问题。着力解决思想方法简单、法治观念淡薄、专业素养不高,不善于解决复杂疑难等问题;着力解决思想僵化,不适应互联网时代新变化,缺乏开放、共享意识,不善于运用网络做好工作等问题;着力解决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反党纪国法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支部软弱涣散,工作不得力,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律师行业党员:边学、边做、边改
全省律师行业党员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社会组织延伸,进一步解决律师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补齐党建工作“短板”,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对照中央提出的“五个着力解决”,边学边改、即知即改,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查找解决律师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实行清单化、销号化管理。
坚持贴近实际,丰富教育形式,严格落实各项任务。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组织学习;三是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四是组织讲好党课。五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