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网络视频会议日前召开,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出席会议并讲话。何秉群强调,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推进年活动作为“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载体,积极投身其中,强化担当、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推动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努力开创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何秉群要求,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民事行政检察人员要强化创新意识,倡导“首创精神”,营造浓郁的创新氛围,形成人人支持创新、人人参与创新的局面。要创新监督理念,牢固树立主动监督的理念、理性监督的理念、平等保护的理念,用正确的理念指导监督工作的健康开展。要创新监督体制,在基层检察院应当设置独立的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并分设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办案组,充分调动有限的检察资源,保证检察权的高效运行和功能实现。要创新工作机制,在创新完善案件来源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等内部工作机制的同时,创新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机制,以及与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沟通机制等外部协调机制,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转变。要创新监督内容,一方面着力对修改后两大诉讼法确定的新监督领域进行探索,尽快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在严格遵守法律基本精神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法律监督新领域。要创新监督方式,从增强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实践性、便捷性出发,积极创新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努力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要创新队伍建设,充实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业务领导,加强和改进业务培训工作,强化政治素质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要创新监督理论,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
河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白振平主持会议,并就扎实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作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