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民调解大篷车”服务群众零距离

2016-05-25 16:06  来源:法制生活报

  “天天只晓得去打麻将,孩子也不管,你觉得自己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了么?”“那你呢?经常不回家不说,还在外面找小三,试问你为这个家庭考虑过吗?”……

  5月1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多功能会议室内,在聚光灯和摄像机的俯视下,一场家庭婚姻纠纷调解正在紧张地进行,这也是《调解大篷车》栏目最新一期的录制现场:在协议桌前,争议双方“当事人”是一对夫妻,两人正在就家庭纠纷原因各抒己见,而由调解员、律师、调解记者组成的调解团队一边倾听,一边记录,他们认真寻找着一切可能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随后,经过调解团队五个多小时的调解,这对夫妻最终同意适用婚姻考验期制度,双方达成和解,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

  2014年8月,贵州省司法厅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和法治宣传载体,携手省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了一个流动的调解室———“人民调解大篷车”,组织由律师、调解员、社会观察员等组成的专业团队,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并同步录制《调解大篷车》电视节目,将调解过程搬上电视荧屏,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15年,该栏目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中国电视媒体2015年度省级地面频道优秀节目“。

  现场直击—《调解大篷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2016年5月的一天,居住在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内一对夫妻闹起了离婚,夫妻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丈夫也铁了心要分家,一个完整的家庭即将破碎。

  在当地居委会、司法所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调解无果后,当事人之一的妻子王大姐通过电话热线联系到《调解大篷车》栏目组,希望栏目能够帮助他们处理好这场家庭纠纷。“在每次的正式调解之前,调解大篷车的工作人员都先要开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掌握基本情况后,才能组织双方面对面了解纠纷细节及诉求。”

  《调解大篷车》栏目组副制片人曹洪显告诉记者,栏目组在选取线索案例时,除要求事例是在人民调解范畴之内外,还有就是事例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这样才能保证节目的普法宣传效果。

  而在这一期的节目中,经过前期核查,栏目组了解到:当事人王大姐和付先生是一对夫妇,双方都是清镇人,两人因来贵阳打工相识,2004年就同居在一起,并于2012年办理结婚证,期间生有3个孩子,但从2015年开始,夫妻间的感情逐渐冷淡。

  5月11日上午,《调解大篷车》栏目特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地点选在云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此次的调解团队由调解员、律师、调解记者组成。

  10点20分,当事人双方和调解团队就位,随着调解记者的开场白,此次调解正式进入“调解面对面”环节。

  在这一过程中,丈夫付先生指责妻子王大姐嗜赌成性,而且赌博金额越来越大,他已经无法理解妻子的个人行径,他表示自己可以净身出户,但坚决要求离婚;妻子王大姐则认为,自己打麻将只是一个兴趣爱好,而且数额并不大,反倒是丈夫付先生以此为借口,不但不照顾好儿女,还在外面有外遇,她不同意离婚。

  眼看两夫妻争得面红耳赤,异常激动,调解即将陷入僵局。这时,调解员心理咨询专家周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努力使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此时,虽然夫妻二人仍旧没有让步的意图,但两人的情绪得到了及时缓解。

  在调解面对面环节无果后,调解团队召开了调中会,针对此次的矛盾进行了讨论与研究,从多个层次剖析了矛盾的关键点,更是做出了好几个调解方案。

  下午1点20分,调解进入背对背环节,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劝解。心理咨询专家周敏从维护家庭、保护孩子的角度,分别向夫妻二人做思想工作。接着,调解律师张宏伟则向他们讲解《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角度就婚姻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最终,经过背对背方式的沟通,夫妻两人都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双方达成和解,同意适用婚姻考验期制度,时间期限为6个月。王大姐主动向丈夫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绝不沾染赌博,努力工作,多关心和照顾家庭;付大哥也认识到了自己打骂妻子的错误,表示今后将尽力承担家庭责任,做合格的丈夫、合格的父亲。

  下午3点半,在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后,这起家庭婚姻纠纷暂时得到了圆满解决。王大姐也向调解团队表达了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用真心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儿女、我们的爱情,希望我们能顺利度过考验期,为家庭赢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像5月11日这天的一幕幕场景,在《调解大篷车》里时常上演,这也是贵州省司法厅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拓展调解领域、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贵州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方式和法治宣传载体。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制度、普法宣传的资源以及新闻媒体的传播三大优势,2014年8月,贵州省司法厅联合省广播电视台,在总结和学习借鉴其它调解类电视节目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思路为指导,探索打造出“人民调解大篷车”。5月11日,《调解大篷车》节目录制现场。

  “流动的调解室”——化解矛盾的新阵地

  “人民调解大篷车”是由资深人民调解员、优秀律师、社会观察员组成的调解团队,这个团队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和矛盾纠纷第一线,第一时间将调解“送”到有需要的地方,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你有矛盾我来化解,你有纠纷我来调解,调解大篷车——流动的调解室,哪儿需要,就到哪儿!”这是“人民调解大篷车”向广大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

  从“人民调解大篷车”启动以来,先后介入了金阳新区一起84岁的老人被7个子女遗弃在居委会的赡养纠纷,南明区后巢乡一起在租住房屋内意外触电身亡引发的冲突纠纷,凯里市发生的邻里通行权纠纷,施秉县发生的家庭土地权属纠纷等,正是因为“人民调解大篷车”的及时介入,通过调解人员的细心调解,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016年2月某日,“人民调解大篷车”再次深入基层一线,开进息烽县温泉镇兴隆村,在当地成功调解了一起家庭土地权属纠纷。

  据了解,兴隆村的李某与刘某系姑嫂关系,李某已经外嫁30年,并且户口已为“农转非”。此后,在该县建设高速公路时刘某一家的土地被征拨,李某认为被征拨土地有自己的一份,便多次找刘某家索要土地征拨款,昔日和睦的姑嫂关系骤然降温到极点,双方开始大吵大闹。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该县司法局邀请“人民调解大蓬车”团队到该村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当天,在该县司法局会议室,由资深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记者、温泉镇司法所所长组成了专业调解团队,主持双方进行当场调解。

  调解开始后,调解记者立即稳定了双方的情绪,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她们说出事情的真相;律师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

  在充分了解事情的细节后,人民调解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李某的诉求就一个“伪命题、伪诉求”,告知她我国农村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当刘某的土地被征拨时,李某已经不在这一户30年,且李某已为农转非户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转非后即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故其不能享有这一部分土地征拨款。但调解团队考虑到李某家庭比较困难,且身患重病,调解员给刘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刘某能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帮助李某渡过难关。“人民调解大篷车”通过调解团队长达7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姑嫂两人当场拥抱痛哭,握手言和,一起家庭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据悉,自2014年8月“人民调解大篷车”启动以来,先后深入南明、云岩、等30多个县(市、区)70多个乡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100多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调解协议的履约率达100%。

  “百姓的演播间”——法治宣传的新平台

  “人民调解大篷车”坚持司法行政机关主导,依法调解、公开调解、司法确认、公开透明、上门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析法明理和思想疏导,促成纠纷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情、理、法相统一,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吴跃表示:“矛盾纠纷调解的过程,就是法治宣传的过程,我们希望通过电视媒体的介入,让更多的群众都接受到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

  近两年来,“人民调解大篷车”栏目通过对家庭财产、老人赡养、婚姻问题、邻里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等一个个案例的调解,将法治宣传、思想疏导贯穿调解工作始终,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社会各界点赞不断。

  该栏目正是用一个个通俗易懂的法律故事,将专业难懂的法律知识融会其中,取得了“接地气、聚人气、扬正气”的宣传效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和支持。

  电视观众李阿姨告诉记者:“《调解大篷车》这个栏目,我每个星期天都要准时收看,它办的很好。通过这个栏目,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比如子女赡养老人是应该的,但是子女不赡养老人就要负法律责任,今后我如果遇到任何困难,我会主动拨打这个栏目的电话寻求帮助。”

  “每个星期天的20点45分,我都会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虽然这个节目只有短短三十分多钟,但它故事内容很生动,很贴近我们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家住贵阳市云岩区大营坡的张先生则说,每一次看节目,感觉就像在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自己从中获益良多。

  据悉,截至目前,《调解大篷车》节目已播出88期,收视率扶摇直上,每期宣传受众在500万人以上,节目综合收视率在同一时段排名全省第二。

  在节目播出后,全省各地通过拨打“人民调解大篷车”热线电话85377333申请纠纷调解,或是主动到电视台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人数明显增多。

  “每个月我们都要收到几百条求助线索,而且这个数字还在呈上升趋势,这让我们栏目的内容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调解大篷车》节目编导之一周虎国还谈到,现在观众的品味和要求越来越高,对《调解大篷车》栏目的质量品质提出更高的挑战,所以栏目组在节目制作过程中精益求精,确保节目播出后能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流动的调解室”,哪儿需要,就到哪儿。

  “调解的示范岗”——促进工作的新载体

  为了办好“人民调解大篷车”,贵州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的有关负责人多次策划和研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贵州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遴选和聘请20名优秀律师、35名资深人民调解员、10名心理咨询专家进入调解团队资源库;贵州广播电视台组建了由栏目制片人、现场主持人等20名电视制作人员组成的“调解大篷车”栏目组,形成了由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专家、社会观察员、电视制作人员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第一时间为“人民调解大篷车”的调解和节目录制提供保障。

  调解团队通过分工协作在调解现场扮演着不同角色,从不同角度促成矛盾纠纷化解。在这个团队中,节目主持人是调解现场的“总指挥”,侧重节目录制和调解现场各个环节人员的联动、现场进行引导和协调;律师是调解现场法律问题的“百事通”,重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法理是非;社会观察员是生活阅历丰富、在当地有一定声望的“土专家”;人民调解员是促使纠纷当事人各退一步,依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和事佬”,使纠纷在法、理、情相结合的过程中得以化解。

  对此,“调解大篷车”特聘调解员赵颂谈到:“我们人民调解是通过说服、教育、化解、疏导的方式,把当事人的矛盾给予化解,这就实现了我们人民调解避免民转刑的意义所在。”

  自“人民调解大篷车”节目开播以来,通过真实再现优秀调解员因势利导的调解技巧,促进情、理、法三者在不同案例中的有机统一,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普法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它也成为了我省普法宣传工作中叫得响的“金字招牌”。

  目前,“人民调解大篷车”成为展示贵州省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形象的新窗口。在“调解大篷车”的带动下,贵州省各地各具特色的“小篷车”、“摩托车”、“自行车”调解团队不断涌现。这些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为主力的调解团队,学习借鉴“调解大篷车”的做法,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合力。

  据悉,2015年1至11月,贵州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5万5千余件,防止矛盾激化123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70起,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吴国彬)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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