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印发通知,转发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自治区“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规划》提出:制定实施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2016年—2020年,自治区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适应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需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学用结合、实践引领,分类施教、注重实效,立足区情、创新发展,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的原则,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顺利实现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夯实法治基础。
《规划》明确了自治区“七五”普法的8项主要任务,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突出学习宣传以“一反两讲”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坚持全民普法的同时,明确将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人士、基层群众和流动人口5类群体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通过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等工作措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规划》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软环境的意识,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要健全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绩效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