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巡视组李金声、滑宝霞一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地区分院党组书记陈泰明、纪检组长苏永江的陪同下,来到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巡视调研。
巡视组了解了该院反贪局办案区的筹建、赃证物管理及各内设机构的办公情况,对干警的工作、生活以及“双语”学习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召开了座谈会。
巡视组组长李金声根据调研情况对阿克苏市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四点希望:
一是在办理自侦案件中要广泛使用同步录音录像,充分认识使用同步录音录像既有利于规范办案、惩治犯罪,也是对检察官的一种保护,既是证明检察官侦查行为及侦查程序是否合法的独立性证据,更是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二是加强对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严格监管流程,加强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是要转变执法观念、提高自身本领,在检察环节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调查、阅卷等基本权利,充分发挥好律师的正面导向作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四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办案,提高侦查技能,向科技要检力。 (崔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