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在10月前基本建成派驻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6-05-20 15:03  来源:四川长安网

  劳动争议法援 仲裁院里就可申请

  四川省10月前基本建成派驻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四川省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占据60%的劳动争议案件,将可以在仲裁院里申请法律援助了。5月19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四川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法律援助工作站,此举旨在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据悉,四川省市、县(区)将在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建站工作。

  劳动争议案件比重大

  “在我省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占到了60%。而所有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环节,才能到法院起诉。如果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里,可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有效缩短办案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方便老百姓办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说。

  通知指出,派驻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经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发文设立。

  在保障方面,工作站站长由司法行政机关或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任命,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将承担五大方面工作

  派驻法律援助工作站将主要承担什么职责与任务?王晓林介绍,主要是五大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收转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站将负责接收、登记、初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其次是解答法律咨询,工作站要定期安排律师到工作站值班,免费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再次是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工作站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重点讲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内容。此外,要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站要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知识讲座,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难问题。工作站还要向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并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王晓林表示,下一步各地都将要建立定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兰楠)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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