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挂牌成立,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支城市警察支队,标志着海口创新城市管理治理模式向更深、更广的层次迈进。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出席揭牌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据了解,2015年8月20日,海口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员会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决定》,在城市治理领域中推行“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改革,并决定在海口市公安局设立城市警察支队。经过近6个月探讨论证,并于2016年2月2日,经海南省公安厅批复同意海口市公安局设立城市警察支队。其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调处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事件和矛盾纠纷,有效保障其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稳定,副处级建制,下设综合科、案件侦查大队、业务指导大队、机动大队以及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驻区大队。
孙新阳就城市警察支队建设和城市执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要始终坚持用一流标准抓队伍建设,奋力扛起城市管理“排头兵”重要责任担当。要努力走出一条城市执法的创新之路,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中彰显法治教化的力量。要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孙新阳强调,城市警察支队是新生事物,希望全市上下倾注更多的关爱,呵护这棵幼苗,尽快成长为参天大树。海口市公安局党委要强化这支队伍的政治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市直其他职能部门要强化“全市一盘棋”的理念,主动对接,逐步畅通“公安+城管+食药监+环保+国土+水务”等综合执法的渠道,推动城市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形成城市管理治理的强大合力;各区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城市警察支队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当好后盾。
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李向明表示,城市警察支队的成立和运行,通过与城管力量的深度融合,执法手段的有效整合,实行“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的勤务模式,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必将有助于优化城市治理职能,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海口市城市治理和“双创”工作注入强劲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