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2016-05-19 09:25  来源:法制生活报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省各级法院将开展四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以全方位、“立体战”的方式,向执行难问题全面宣战,并发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白皮书。

  开展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未执结案件清理行动:全省各级法院要集中清理执行立案一年以上(截止2015年5月31前)有财产未执结案件,同时集中登记核实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通过清理行动,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行完毕,使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台账清晰,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及时恢复执行做好准备。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务见成效,对已核实查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60%以上;探索推行被执行人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各级法院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清理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案款情况,依法予以发还。通过边清边发,分类处理等方式,逐笔逐案建立台账,及时执结一批历史积案。对2015年12月31日前各级法院已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及执行案款以外的其他暂存款,要形成清晰台账,确保案款的流转和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清理工作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各级法院每两个月向同级检察院通报一次清理进展情况。

  开展反规避抗拒执行惩戒失信整治行动:在2016年底前,各级法院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老赖”逃债空间。要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及时、积极有效地采取纳入失信名单、联合信用惩戒、罚款、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落实财产申报制度、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等。2016年6月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的比例,应达35%以上;2016年12月前,纳入比例应达到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90%以上。

  开展涉执行信访案件清理化解行动:在做好日常执行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的同时,对截止2016年5月进京赴省访的执行信访案件,以及各中院辖区内长期访、重复访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采取各种措施和方式予以化解,全力减少久访不息的执行信访案件,促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轨道。全省法院对涉执行信访案件信访人的回复率应达100%,化解率不低于60%。

  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各级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均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加强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执行指挥系统建设、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化。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作用。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未能在法定时限内执结的案件,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要跟踪督办;对于在各地执行受阻的案件,可由上级法院决定交叉执行、联合执行或提级执行;对于下级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案件,指令下级法院限期执结。

  推进执行改革创新建设。通过改革,形成纵横结合、内外联动、反应迅速、指挥有力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倪淑琴)


责任编辑:张齐云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