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30名法官首批入额

2016-05-18 08:45  来源:人民法院报

  5月17日,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省12个试点法院推荐的首批442名拟入额法官遴选人选进行了审核,经全体委员审议并投票表决,产生430名入额法官,黑龙江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2015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举行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12个试点法院的446名法官参加了考试,确定推荐差额遴选442人,占试点法院现有法官总数的64.5%。其中,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45人、36岁至45岁127人、46岁至50岁134人、51岁至59岁136人。学历层次上,大专毕业3人、大学毕业371人、具有法律硕士学位67人、博士学位1人。

  据介绍,法官入额遴选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黑龙江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严格组织报名审核,认真审查每个申请入额法官资格并予以公示后,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指导考试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专家进行命题和阅卷,依据“末位淘汰”原则择优推荐产生法官入额遴选人选名单。首批人选普遍符合法官入额遴选条件,人选结构合理,总体素质较高,司法能力比较过硬,能够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审判工作需要。(唐凤伟 朱丹钰)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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