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1986年创建至今,已走过30年。5月12日,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活动在未检的诞生地长宁检察院内举行。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出席本次活动。从1986年6月长宁区检察院在起诉科设置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开始,30年来,上海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断创新探索和实践一系列适合中国未成年人特点、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符合检察规律的未检工作制度、工作模式。
据介绍,目前本市未检已推动建立了“司法办案一条龙”和“社会帮教一条龙”两大体系: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司法救助和犯罪预防等业务,均纳入未检部门统一司法办案范围,并探索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归口办理。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出席活动时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继续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积极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表示,上海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上海未检工作专业化、一体化建设,在未检工作队伍、体制机制和评价体系上,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在未检工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司法服务上进一步推进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