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在加强传统督察的同时,主动顺应“互联网+”的趋势,全面升级改造网上督察系统,让网上督察成为执法监督、服务监督和队伍监督的“利器”。
4.3万余只“天眼”实时监督警务执勤
走进武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网上督察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乎覆盖整个墙面的显示屏,不断切换的画面显示着各个基层所、队、站的办案区、户籍室、值班室的实时情况。“网上督察实现了‘全天候’‘全时空’‘全过程’对民警执法执勤、窗口服务、警容风纪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武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三大队教导员尚颖介绍。
为确保队伍执法规范,2015年,武汉市公安局顺应网络时代的特点,主动推动督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全面升级改造网上督察系统,接入5300余路内部视频监控信号、658路语音电话监控线路,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值班室、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调解室、监控室、窗口服务大厅等“六室一厅”展开实时轮巡督察;接入4.3万余只“天眼”,实时对重大活动安保、重点区域民警警务执勤展开网上督察。
“望闻问切”纠正问题更迅速
执法评议和执法督察是升级改造后网上督察系统最有特色的两个子系统,和视频、语音系统一起支撑起“望闻问切”功能,确保执法问题发现得更快、纠正得更及时。
据介绍,对同类问题多次发生的,武汉市公安局建立了“一次通报、二次督办、三次扣分”机制。督察民警在网上督察过程中,发现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等方面存在问题,第一次或电话提醒,或在警务督察支队主页“曝光台”进行曝光;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下达督察通知书,责令整改,并要求十日内报告整改情况;同类问题若出现第三次,按照绩效考核办法予以扣分。今年以来,警务督察支队“曝光台”先后对10个分局24个派出所民警着装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的行为进行了曝光。
据介绍,网上督察系统完善后,可通过报警人评价以及民警办案录入信息,对民警接处警、刑事案件办理、行政案件办理等6大类113个关键节点展开网上督察,促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
网上网下联动还原真相追责维权
1月中旬,督察民警在网上视频巡查时,发现某派出所民警存在推搡涉案人员的行为,立即电话通知所属分局,同时驱车前往该派出所。通过现场调查获知,当事民警当时是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依法认定其中一名司机负全部责任,但是,这名司机在事实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配合,民警情急之下便推搡了这名司机几下。督察民警现场指出当事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
武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副支队长朱剑莉介绍,传统的现场督察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所需证据有时难以收集、固定,核查工作难度大、进度慢,网上督察有效弥补了这个不足。通过网上网下联动,实时截图,保存视频,实地调查,还原真相,对当事民警该追责还是该维权,一目了然。
2015年11月,警务督察支队三大队值班民警叶茂接到群众投诉,称自己被某派出所民警殴打。叶茂迅速调取派出所内部监控视频,发现民警在处理事情过程中并没有打人。叶茂立即下载了视频证据,然后对这名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