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公诉庭审观摩活动在湄潭县检察院召开,此次观摩的庭审是李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省检察院、贵阳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铜仁市、遵义市等检察院公诉处以及遵义市各县(区、市)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80余人应邀观庭。该院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庭审过程中,湄潭县检察院围绕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当庭举证质证,在举证阶段,该院首次采用多媒体示证,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案件的定性、资金性质、主从犯的认定、主体身份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辩论,庭审历时4个小时。庭审前,该院多次对案件进行了研究,制作了出庭预案,遵义市检察院对庭审预案的制作进行了指导。
随后召开的庭审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就起诉书的制作水平、公诉人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急答辩能力以及庭审的各个环节发表了评议、意见。同时针对公诉人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和出庭公诉水平各自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出庭支持公诉是反映公诉工作的重要体现,开展观摩庭审工作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宋云云 、徐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