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建立适应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毒情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5月12日,凉山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凉山州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过凉山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
据凉山州禁毒办主任、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梁小辉介绍,自2015年以来,该州公安机关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实施“4+5”组合拳(开展“飓风”外流贩毒整治、大案攻坚、打零收戒、堵源截流四个专项行动,强化“组织、能力、机制、纪律、后勤”五项保障)全年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18起,同比上升75.8%;抓获犯罪嫌疑人1572人,同比上升72.3%;破获部、省目标案件37件,同比增长54%;查破公斤级大案83件,打掉贩毒团伙78个,抓获幕后老板87人,集资者51人,查扣涉毒资产1500余万元,破案打处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增幅,实现了打击数量与质量的明显提升。
该《办法》强调,凡是举报吸毒、贩毒、种毒、制毒、非法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涉毒在逃人员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均适用本办法;按照“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进行奖励,细化了奖励等次,提高了每个等次的奖励金额,最高可以奖励30万元人民币;《办法》还明确了公安机关应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同时对利用职务之便将知悉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或线索,提供给他人从中获利的执法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发现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后,举报人可通过书面、当面与举报电话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填写《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并对举报线索进行查证;举报人三个月内到举报单位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金领条》后领取奖金。
为提高群众对《办法》的知晓率,凉山州公安局将制作一批公示牌和布告,在全州17县市人群密集的路口、车站、广场、公告栏等公共场所进行投放。(毛丹阿西兰英 唐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