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6-05-13 09:27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日,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左旭明、刘伯林,厅政治部主任蔡长春出席会议,来自全省不同行业、热心公益、关注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31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中共青海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机构及组成人员的批复》;选举产生了基金会理事、监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等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审议通过基金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刘伯林主持会议。

  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石乐生代表全体理事作表态发言。他说: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成立搭建了社会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平台,开辟了新时期法律援助事业的新领域,是一件利国利民、积德行善的好事。感谢省司法厅党委对各位理事的充分信任,愿意为青海法律援助事业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好基金会的作用。

  左旭明要求,基金会尽快建立制度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统筹协调,提高筹资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为省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做出贡献。刘伯林勉励全体理事履行好基金会各项职责,切实发挥基金会“扶弱济困”作用,真正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体撑起一片天。

  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是青海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开辟了新时期法律援助事业新领域。基金会由省司法厅筹建,省财政厅注入资金400万元,经民政厅批复登记成立。主要面向社会,争取国内外关心青海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通过依法募集社会资金,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经费支持,切实解决“打官司难”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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