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是非机动车道,骑车请下车推行!”早高峰的南京西路、陕西北路上,市民巡访团成员发现这样的情况:时常有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劝阻甚至罚款之后,骑车人随即又骑上车离开。非但不觉得违法可耻,骑车人反而有诸多不甘:“这里没有非机动车道,我要按规矩骑就得兜一大圈!”
量大面广的交通违法中,时常有这样看似“无奈”的交通违法集中爆发。在志愿者们看来,要消除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应该在道路规划设计上下功夫,方便大多数市民的出行需求;同时在既定的规则上严格执法:“这样的执法才有说服力和执行力。”
多发交通违法有时空因素
南京西路、陕西北路毗邻“梅泰恒金三角”商圈,交通秩序一直良好,最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是不时蹿奔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面对志愿者的劝阻,骑车人时常打量一眼,却无动于衷。这样的情况在这一路段时常发生,尤其是早晚高峰,非机动车开上人行道,在上下班人潮中穿梭,嘴里喊着“当心当心”。
为什么非机动车要和行人“抢道”?路口志愿者告诉记者,南京西路、陕西北路有其特殊性——东西向的南京西路以及南北向的陕西北路以南,都没有设置非机动车车道,仅有陕西北路北侧设置了单向非机动车道,供往北的非机动车行驶。
不少骑车人至此便犯了“迷糊”。如果要合法绕行,就得兜个大圈子,于是不少非机动车就混进了人行道或是机动车道。
“我觉得不能全部将错归咎到违法者,一些路段如果特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突出,说明路段的设置可能本身存在问题。”市民巡访团的成员告诉记者,以南京西路、陕西北路为例,这里并未完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却仅留一个方向可以通行非机动车,容易让其他方向的骑车人图方便胡乱行驶:“现在是让非机动车走,可能走的道路又非常局限,这不成了诱使非机动车违规的客观因素了吗?”市民巡访团成员到这一路口巡访后,已将具体情况记录并汇报给上级部门。
除了道路设置的问题,一些频发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和时间有关。交通志愿者发现,在淮海路等道路上街沿划上了禁停的黄线,但到了晚上仍有不少车辆违法停车,将货物搬运至路边的商铺内。而学校周边上学放学时段、停车困难小区周边道路晚上时间等,交通违法行为都非常突出。
规划管理应满足大多数市民便利需求
市人大代表戴卫东在肇嘉浜路和瑞金南路视察时曾遇到和陕西北路、南京西路差不多的问题,短时间内多人因骑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被处罚,可有人刚刚交了罚金就继续违法。
在不少志愿者看来,要解决这种看似“刚需式”违法的问题,必须要满足大多数市民便利的需求。
他们坦言,目前上海部分道路设置时仅从管理方便的角度来考虑,而不是从交通参与者便利的角度来设置,导致这些区域交通违法易发高发。一些志愿者认为,交通管理一定要与规划结合,“公共空间的路权要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出行方便,这样的执法才能长远,同时要在立法上有所反映,达到‘警不在,法在’的目标。”
一师附小位于三岔路口处,上学放学时段数以百计的机动车停靠学校门口,违法停车相互影响,堵点效应辐射周边。为解决这个问题,交警在校门口安装了机非隔离护栏,减少违法停车条件。随着断头路新闸路被打通,万航渡路至镇宁路段辟通后路幅宽敞,车流较少,交警经过勘查将其辟为临时停车点,道路“肠梗阻”问题得到解决。
事实上,因为现场条件变化,一师附小门前交通管理方法曾再三改变。在一些志愿者看来,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管理方式“螺蛳壳里做道场”,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一时一地的交通违法问题。
既定“规矩”须严格管理严格遵守
杨浦区一老式小区,私家车数量是停车位的3倍,“抢车位”成了小区业主每天的烦心事,一些晚归的车主干脆停到了马路上。社区民警反复协调,周边的超市同意晚上开放停车场供居民停车,可应者寥寥,不少居民仍把车停在马路上。社区民警调查后发现,车主们抱怨从停车场到小区15分钟路程太远,早上规定时间挪车又太麻烦。“错峰式”停车在上海提倡多年,但真正成功的案例却不多。
“我在记录时反复斟酌,把交通设施‘最大程度满足市民需求’改成了‘满足大多数市民需求’。”一名市民寻访团成员告诉记者,相对于市民们各种个性化需求,目前的交通资源非常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关键是如何平衡,尽量做到公平。
记者在采访时曾看到这样一幕:复兴路上非机动车不能通行,有人在人行道上骑车。当时两位市民被交警拦下处罚,其中一位市民一边掏钱一边发牢骚:“我不可能为此绕个圈吧。”在一些志愿者看来,“不可能为此绕圈”正是当下交通违法频发的一大原因:违法者往往只从自己便利的角度出发,却因自己的违法影响他人的路权。
“公共资源分配除了规划,也需要‘规矩’。”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两者并不矛盾:规划解决“出路”问题,“规矩”则让大家都“有路可走”。
以目前不少市民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通行问题为例,一些志愿者也建议,合理规划路网设置,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交通参与者都能找到合理的出行方案,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者依法严管:“在解决‘疏’的问题之后,就要加强管理力度,让‘疏’出来的需求不至于随意泛滥。”
“刚需式”违法的真与伪
“必须要停车”,但没有停车位;“必须要穿行”,但没有横道线……种种“必须”之下,违法成了“迫不得已”,便有了“刚需式”违法这个词。毕竟“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当规则遇上现实的“刚需”,稍有僭越似乎情有可原。正因如此,法律和规则往往被悄然悬置了。
“刚需式”违法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有法必依”是法治社会的常识,也是捍卫规则、营造秩序的基础。既然身处法治社会,遵法就应当是无条件的,并没有“选择性”可言。而违法就是违法,也无关“刚需”与否;照章办事、违法必究,同样不需要附加理由。何况,公共空间的布局、供给与规则设定,本来就以公共性为首要标准,不可能点对点地满足一切个性需求。而站在公共需求的立场上,现实中不少“刚需式”违法,甚至算不上真正的“刚需”。
伪命题背后却有“真问题”。完全无视违法背后的现实需求,不是现代社会的治理之道。有一些“刚需”是违法者的托辞,也有一些违法来自真的无奈。就交通而言,公共供给虽不可能永远适配个人需求,但现行的空间设计和制度设计还是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在一些普遍性的合理需求面前,规划设计和管理也需要作出必要调适,以减少“被迫违法”的可能性,实现“法”与“理”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