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以“抓亮点,创品牌”活动为抓手,积极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转变执法理念,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办案方式,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5个公诉部门先后被评为省、市“青少年维权岗”,并积极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着力培育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品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减少社会对立、推动平安创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成立专门未检机构,安排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明确各项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
二是强化指导支持。市院注重加强对基层院“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青少年维权岗”有特色、有实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逐步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青少年维权服务形式和维权工作机制,带动未检工作整体发展。
三是注重职能延伸。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派驻社区矫正基地检察室、基层检察联络工作站和“检察官社区服务点”,对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制定帮教计划,定期回访考察,及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学校一道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结成帮教,形成合力,实现帮教维权无缝衔接,同时通过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模拟法庭教学等活动,坚持常年送法进校园,努力为青少年办实事、求实效,培育良好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