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奋进在平安法治的辽阔大道上

2016-05-11 09:22  来源:《长安》杂志

  “独立寒江,湘江北去,橘子洲头。”湖南,自古以来,人杰地灵、英才辈出。特别是近代以来,无数潇湘志士,为国家进步和民族振兴,上下求索,热血报国。湖南人由此得到“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赞誉,湖南精神闻名全国。近日,记者深入湖南长沙、湘潭、郴州等地采访,所到之处,无论是在综治维稳一线,还是在各级政法机关,一直被浓郁的“湖南精神”所深深打动。

  改进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构建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机制

  湖南省位于祖国腹地,地理位置优越,贯通南北的钢铁大动脉京九铁路纵穿全省。这条搭载着巨大人流、物流的生命线为湖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生机,同时也给铁路护路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一度,湖南境内破坏铁路栅栏、人畜横穿铁轨的现象非常突出。为此,广铁集团于2012年底向湖南省提出请求,希望加强湖南省域铁路护路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湖南省迅速回应。经过调查研究、周密部署,一项旨在修桥涵、封栅栏、保平安的“修封保”工作迅速展开。这项工作由省综治委牵头,召集近10家职能部门和10个市24个县市区的相关领导,采取会议交办、销号管理的方式,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中凡需要地方帮助、开展群众工作、解决施工用地、化解相关矛盾的问题,都由省综治办出面给予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修封保”实施后,效果迅速显现。2013年以来,新建过轨通道500多处,封闭铁路开口3000多处。2013年下半年,铁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39.8%。

  “修封保”解决了铁路护路工作长期面对的难题,也让各职能部门看到了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在涉及需要多地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上所拥有的协调优势。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纷纷主动寻求合作,共同谋划破解各自领域重大难题。

  综治战线所取得的成绩,只是湖南省政法综治工作竞进提质的一个缩影。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而这一独特的组织优势在湖南得以充分发挥,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多个场合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政法综治战线的同志高看一等、厚爱一筹,多理解、多关心、多支持,为他们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环境。他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就政法综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专门批示。去年,他亲自参加湖南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向全省广大干部强调深化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也多次主持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政法综治部门开始着手建立健全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机制。

  2015年,省委政法委出台了政法委全会工作规则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政治培训、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5项制度,并逐一制定了实施细则。

  5项制度的实施,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更加具体、有形、规范。湖南政法干警纷纷表示:“工作关系更顺畅了,方向更明确了,信心更足了。”

  从出台司法改革意见,到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整治;从每年都微调综治考核内容、科学引领综治工作,到强调问责机制,同时又对问题区别看待,“容错不熔断”;从加强队伍思想、业务能力建设,到携手群众、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发展……省委政法委努力当好党委的好参谋、好帮手,并为政法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铺路搭桥。

  在基层,党委政法委的职能更加清晰具体。走访中,记者发现全省多地开展了大排查、大调解、大执行、大接访工作。而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都得益于基层政法委充分发挥协调优势,牵头抓总,协调各家。

  省委政法委立足长远、谋划顶层设计,基层政法委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协调,这一高一低、一虚一实之间,是各级政法委主动适应形势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水平的积极探索。

  以平安建设为先导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防止各类风险积聚扩散,努力建设平安湖南,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这是2015年11月25日,省委书记徐守盛在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

  平安连着千家万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前提。被全省政法干警亲切地称作“大微姐”的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目的就是让全体政法干警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平安工作。

  2014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安湖南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2015年制定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等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对全省治安防控“五张网”和“四项机制”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在工作中,省委政法委会同政法各部门专门出台《关于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全省法院系统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6万多件;省检察院研究制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坚决打击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专项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切实维护企业、园区及周边正常社会秩序,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各类经济领域犯罪,侦破侵财案件近4万件;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平安建设的成效和作用正在显现——2015年湖南全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命案分别下降0.94%、3.46%、11.47%、5.14%,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省内民调上升1.97分。

  正是得益于平安建设创造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省经济在面临整体下行压力的情况下依然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去年经济同比增长8.6%,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8万元,同比增长8.5%。

  以法治建设为引领

  破解政法工作难题

  总投资300亿,一期投资180亿,占地13万亩,拥有多座主题乐园和星级酒店……数年后,一个超大规模的综合度假乐园将在风光秀丽、环境优美的湖南省永兴县拔地而起。

  “我们之所以选在永兴投资,一是看重这里的自然环境,二是看重这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来自广东的项目投资方负责人说。

  对于经济并不是十分发达的永兴县来说,项目的引进意味着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大量游客的涌入,将新增上万个就业岗位,最终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显然,这块蛋糕的诱惑足够大。

  然而,在协议谈妥后,项目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动工。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为了确保该项目不会对社会、经济、环境、传统文化产生重大影响,永兴县启动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这一程序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一方面,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组织涉迁乡镇的群众代表到投资方处实地考察,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与开发意图,并由投资方承诺提供合理的安置条件。

  磨刀不误砍柴工。现在,项目一期工程已经顺利开工,整个搬迁安置工作井然有序,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近年来,各地因急于上马重大工程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很多项目“一上就闹、一闹就停”,形成“零和博弈”。永兴县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经济发展,用法律权威破解发展难题,才是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在司法机关内部,法治化水平也在稳步提升。

  2015年10月20日,一起涉嫌绑架杀人罪的案件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此案第一公诉人的是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涛,而审判长则是市中院院长罗水平。

  “这在郴州乃至湖南法制史上尚属首次”,知情人士称。

  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持续了5个小时才结束。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案件事实得以厘清,整个庭审依法进行、规范有序、张弛有度。

  此次法检两长同时出庭,正是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破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问题的探索之举,对全市乃至全省司法系统都具有示范意义。同时,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变化,检察长、法院院长亲自办理、判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也体现了司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

  郴州的实践,只是湖南省政法系统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提升法治化水平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湖南司法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省法院、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让阳光照进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各地探索跨行政区划的行政案件受理模式,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履职的掣肘;推动案件部门间流转机制改革,改良诉讼方式,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给群众带来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以文化建设为积淀

  构建全民信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

  一走进长沙市天心区天剑社区的办公楼,记者就听到了这首齐整嘹亮的《志愿者之歌》。原来,当天正值天剑社区的志愿者们每月一度的工作述评大会。会场内,一百多名志愿者热情洋溢,发言代表个个争先恐后,会场内不时爆发出阵阵笑声、掌声,团结和谐的气氛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个人。

  作为湖南省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天剑社区的志愿文化建设始终走在前列。目前,天剑社区在册志愿者有500多人,日常在岗300多人,在他们的带动下,社区形成了互帮互助、互敬互爱的良好氛围,参与志愿服务、感悟志愿精神已经成为天剑社区的新风尚。

  据了解,通过大力提倡志愿精神,湖南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参与群防群治、矛盾化解,大大缓解了专业队伍力量不足的压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法治文化同样在潇湘大地生根、开花、结果。

  湖南省的法治文化建设首先发力于执法司法机关内部。在郴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已成为一项制度坚持多年,促进了全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提升;在湘乡市司法局,法律书籍摆进了机关,供干部职工随时查阅学习;在湘潭市雨花区检察院,书法、绘画、廉政墙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时刻提醒着检察官们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只有执法司法者以法治为信仰,进而做出表率,才能将法治精神推及全社会,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现在,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每周播出一期普法宣传栏目,让市民在家中了解实用的法律知识;湘乡市的法治文化广场在给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穿梭于湘潭市雨湖区街头巷尾、田间地头的“法制大篷车”,实现了法制宣传由静到动的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效果。

  “普法宣传带来的甜头,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湘乡市委政法委领导表示,“老百姓守法、信法的自觉性提高了,过去困扰我们的因医闹、路闹、邻里纠纷带来的械斗等问题已经基本绝迹。”

  法治文化之花由此结出平安幸福之果。

  (2016年第四期)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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