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决定从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全区各级公安交警、禁毒、治安等部门将强化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禁毒、交警部门将强化源头清理,对辖区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将驾驶证申领人、驾驶人信息与吸毒人员登记信息进行集中比对,发现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一律不予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对机动车驾驶人正在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依规一律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公安交警、禁毒部门将加强驾驶人数据库与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的关联,实时自动比对,及时更新交换数据信息。禁毒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持有驾驶证的,将在3日内将吸毒驾驶人信息交换给交警部门。
各地公安交警、禁毒、治安等部门将通过区域协作、联勤联动、错时巡逻、专职小组等方式,联合开展毒驾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装备投向路面,严管违法多发路段、时段,做到重要路段时段必巡必到,重点车辆必管必查。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毒驾统一行动,逢疑必查、有违必纠。(杨红 江颖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