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玉溪市东风水库保护等6个地方性立法项目建议进行研究论证,标志着玉溪市地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也是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州市。
2015年11月下旬,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玉溪市与曲靖、保山、文山等7个州市被列为全省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州市。从2016年3月1日起,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范围内制定地方性法规。
自2015年以来,玉溪市积极筹备立法工作,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经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与市政府法制办研究筛选,提出6个立法项目建议进行立项论证。论证会上,该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和红塔区、新平县相关负责人就东风水库保护、飞井水库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城市绿化、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6个立法项目建议进行介绍,并接受专家询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郑维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谭丛和玉溪市专家组咨询人员到会指导,对立法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立法项目的选择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并提出立项建议。专家组表示,玉溪市立法工作基础好,项目选择具有针对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建议立法工作考虑先急后缓,进一步加强协调,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立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善法。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明要求认真梳理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条件具备的项目优先立项,按程序做好报批工作,为推进玉溪地方立法进程作出积极贡献。(白诚颖)